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

《条例》实施首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西湖龙井茶工作会议

2022-03-01作者:来源:

 今天是《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的首日,为有序推进春茶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品牌保护,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召集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及有关单位,召开西湖龙井茶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种植业和种业处处长滕斌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邵京华参加。


 会议就规范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管理,明确了以下几点意见:

 在西湖龙井专用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具体管理办法未修订前,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管理仍参照《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ZJAC65-2020-0001)执行。与《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不一致的,以《条例》规定为准。为确保规范标识管理,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基础数据核定。两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要根据西湖龙井茶测绘数据,对茶农和茶企(或组织)的茶地权属、茶品种、茶产量等基础数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后录入系统,2月底前根据村级上报茶地变动情况(含没变动)、镇级审核确认后,完成动态更新维护,新增面积须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测绘报告。

  2、电子账户建立。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服务方在3月10日前完成系统维护和测试,完成茶农卡的新增和补换工作。做好村级服务点的准备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完成耗材的采购,确保春茶期间稳定运行。

  3、标识申领发放。今年开采日根据当年茶叶生长状况和天气情况确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于开采日前一周开放,茶农茶企可在微信小程序上首次自行申请,开采前一天可领取实物标识,领取方式:茶农可到申领点或自助机申领,自助发放机发放茶农标250g规格,人工服务点发放茶农标100g和250g规格;茶企可通过自提、快递寄送或自助机等方式申领。今年考虑到西湖龙井茶开采日比往年要晚,会出现集中采摘上市的可能,为此按照五天为一个周期分批发放标识,茶农首个周期申领不超过申领人专用标识额定数量的30%、第二个周期可申领不超过专用标识额定数量的40%、第三个周期可申领剩余的30%数量,总申领量不超过额定数量。


  邵京华指出,今年是《条例》出台的第一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针对性举措,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加有力有效地保护好西湖龙井这张“金名片”。当前,正值西湖龙井茶生产关键时期,公共品牌管理是个博弈的过程。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茶生产,关系到茶农增收,关系到产业发展和品牌保护,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全力抓好春茶生产和管理工作。各级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职责,形成共同推进品牌保护的合力。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市区两级执法部门要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重点查处包装销售西湖龙井茶未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未按规定划转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数据以及转让、赠与、借用,或者故意遮挡、污损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等行为。同时,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

  2、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要督促茶农包装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今年,协会对茶农用包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5家供应商、7种款式产品。要引导会员依法生产经营,切实增强标识和包装的规范性,定期评估被许可使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提高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能力。

  3、两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西湖龙井茶标识的宣传,提升公众对标识的认知度,加强对辖区内实物标识使用情况的监管,督促镇、村每年将标识使用情况在村级平台上公示,营造西湖龙井品牌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4、西湖龙井茶产区的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春茶开采前,要加强茶农用包装的指导服务,对包装服务企业进行检查督促。村里要落实专人,帮助茶农做好包装的预定工作,以确保春茶期间茶农用包装的正常供应。

  5、作为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服务方的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要落实专人,负责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认真做好西湖龙井生产期间的实物标识的发放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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